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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企业资信评级
贷款企业资信评级是对贷款余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的企业信用评级,它是这些企业通过贷款卡年审的条件,也是金融机构对企业制定授信政策的参考。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完成10000余家(次)的贷款企业资信评级,并经过6次修改,制定出61个行业的评级指标体系。目前,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制定的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已经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确认为深圳市贷款企业资信评级的方法和标准。
目前,从全国范围看,贷款企业资信评级正处于点上推进的阶段。上海、深圳、福建、湖北、江苏等地,在当地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商业银行与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联手合作,对贷款企业,特别是贷款大户和多头贷款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采用国际通行的方法评定其信用级别。这种信用评级已成为银行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
1993年深圳市启动贷款企业资信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首个获得从事深圳贷款企业资信评级业务的资格。200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又颁布了《深圳市贷款企业资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了评级主管机关、评级对象、评级原则、评级内容、评级机构的认定及罚则等有关内容:
(一)确定评估对象。持有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颁发的贷款卡,且2005年末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合计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的企业法人机构,或2006年新增本个币各项贷款与原有贷款余额合计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的企业法人机构。未在规定范围的企业机构可以自愿参加资信评估。
(二)资信评级采用内外结合的方式。金融机构的内部评级是初始评级,可以在银行内部使用,而评级机构的评级作为最终评级,其评级结果将被记录在贷款卡上或登录到人行的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中去。
(三)确定评估机构资格。目前,经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核准认定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具备了在深圳市开展从事贷款企业资信等级评估的资格。以后,资格的核准将每年认定一次。同时,评估机构之间须要具备统一的评级指标和方法。
(四)对于列入评估范围,而不参加评估的企业,人行深圳中心支行将在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中的借款企业大事记中予以登录,并且,在次年的贷款卡年审中,上述企业的年审将不予以通过。
(五)人行深圳中心支行已经成立了深圳市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协调贷款企业资信评估的相关工作。
(六)深圳市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公室将于年末在新闻媒体上统一公布深圳市A级以上贷款企业名单,并在金融机构内部通报所有评级企业的等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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